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监督检查的通知
(苏食药监市〔2007〕33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站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及销售假劣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局有关要求和省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已经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名单见附件3)。
(二)省内其他涉药涉械网站,尤其是一些影响范围广、公众浏览量大的综合性网站等。
二、检查时间
自2007年9月20日起,到10月30日结束。
三、检查要求
(一)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及时组织药品市场监督、稽查等部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发布药品及医疗器械信息的网站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监督检查项目(见附件1)进行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及《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移送涉嫌违法案件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涉及到其他相关部门的,应及时移交。
(三)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检查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请于11月5日前将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督检查表(见附件1)和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及检查工作总结报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附件:1.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督检查表
2.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3.全省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单位名单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监督检查表
网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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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隶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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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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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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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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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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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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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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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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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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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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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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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否与网站主体实际情况相符合(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网站名称、IP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方式、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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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站主体是否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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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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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具备2名以上熟悉药品或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的人员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是否对药品信息来源、信息编辑、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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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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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网站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是否为合法产品,是否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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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药品信息中标注的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是否经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委托授权,是否存在利用网站违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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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网站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是否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是否取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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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网站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的内容是否符合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管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扩大产品适应症、绝对夸大产品疗效等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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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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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网上药品信息是否直接撮合药品网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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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超过审核范围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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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网上提供的药品信息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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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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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员(签名):
网站负责人(签名):
网站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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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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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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