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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细则的通知
(苏食药监市〔2007〕35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细则(试行)》(以下简称《验收细则》)和《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评估表(试行)》(以下简称《评估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与创建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的地区,应按照《验收细则》和《评估表》的要求,对本地区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凡是自查评估结果达到450分以上的示范县,经市局复核后报省局检查验收。
  二、省局检查验收将采取听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群众评估等方式进行,检查时间初定于2007年11月中旬。凡达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标准的,省局将予以表彰。
  三、未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创建计划,力争三年内全部达到国家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标准。
  附件:1.《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细则》(试行)
  2.《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评估表》(试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细则(试行)

项目

要 求

检查要点及方法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得分

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支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和扶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应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两网”建设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

1、 检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是否积极支持和扶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查看政府相关文件,看是否明确领导分管;

2、 检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是否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

3、 检查当地政府对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是否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查看当地政府对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是否在全年工作中有规划,年初是否有部署,当地政府是否有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年终是否考评。

15

1、 当地政府无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扣5分;

2、 实施方案无明确领导分管的,扣1分;

3、 “两网”建设工作未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的,扣2分;

4、 未制订“两网”建设规划的,扣1分;

5、 未制订“两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

6、 未组织“两网”建设工作考核的,扣1分;

7、 当地政府未组织药品“两网”检查的,扣1分;

8、 有部署没有落实的,扣2分。

 

县、乡两级政府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乡镇设有专职协管员,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经费有保障,并建立工作档案。

1、 检查县、乡两级政府是否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是否明确,如卫生、财政、工商、物价、公安、监察、计生委、食药监等部门的“两网”建设是否有明确工作职责;

2、 检查当地政府是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1次;

3、 检查乡镇是否设有专职协管员,每个乡镇协管员不少于1名,查看当地药监局协管员花名册和当地乡镇编制定位情况;

4、 检查乡镇是否有固定的药品两网协管员办公场所和必须办公设施如电脑、办公桌椅、电话、台帐、制度是否上墙等;

5、 检查乡镇用于药品“两网”建设经费是否落实,查看拨款凭证、设施设备报销凭证、人员经费和“两网”开支情况等;

6、 检查乡镇是否建立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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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扣5分;

2、 未制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不履行工作职责,发现一项不符全扣,扣3分;

3、 未召开联席会议,扣2分;

4、 查看县乡镇协管员通讯录,到乡镇核查发现不符合或无协管员的,扣3分;

5、 乡镇协管员无固定办公场所的,扣2分;

6、 办公场所设施少电脑、办公桌椅、电话、台帐、制度未上墙,发现少1项扣0.5分;

7、 经费未落实的该项不得分,有经费但不能足额保障的,酌情扣1~2分;

8、 未建立乡镇工作档案的,扣2分。

 

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并正常运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得到充分落实,实行了对农村涉药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了辖区内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向社会公布药品质量举报电话,药品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并查处,无监管盲区和重大假劣药品案件发生。

1、 检查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主要查看当地药品监督、协管、信息员名册、通讯录、登记表、聘用文件、分布情况,看协管员、信息员镇村覆盖率是否达100%;

2、 检查监督网是否正常运行,主要现场查看检查记录、工作日志、信息上报和年度考核及奖惩情况等活动记录;有无辖区内涉药单位的基本台帐、日常协管记录、信息上报记录等工作档案;

3、 检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是否得到落实,对农村涉药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是否建立了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实现了辖区内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

4、 检查是否向社会公布药品质量举报电话;

5、 检查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受理、查处,有无监管盲区及重大假劣药品案件发生。

9

1、 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不健全、运行不正常、药品监管网络没有全覆盖的不得分;

2、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常监督检查等制度不健全扣2分,监督检查覆盖率未达100%,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1分;

3、 未公布举报渠道和方式、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酌情扣1~2分;

4、 有举报未查处或已查处未反馈的有一例扣1分;

5、 有监管盲区或因监管不力发生重大假劣药品案件的不得分;

6、 创造条件开展电子远程监管且取得实效的加5分。

 

药品安全信用建设

建立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辖区内涉药单位档案,准确记录在监督检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1、 检查当地药监局是否开展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2、 检查是否建立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3、 检查辖区内药品涉药单位是否建立档案、有无监督检查记录;

4、 检查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是否实行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9

1、 未开展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不得分;

2、 无药品安全信用评定制度和评定办法的扣3分;

3、 无涉药单位档案扣3分、档案不全酌情扣1~2分;

4、 档案中涉药单位有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记录不全的扣3分。

 

协管员、信息员管理

 

制定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责权利明确。定期开展对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培训,协管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1、 检查是否制定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办法、是否制定培训计划、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

2、 检查是否明确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责权利;

3、 检查是否定期开展对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培训,协管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查看培训资料如培训通知、签到簿、备课笔记、培训讲义、考试试卷、成绩统计及图片资料,看培训时间、次数、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7

1、 未建立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办法、未制定培训计划、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的不得分;

2、 未明确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责权利的扣2分;

3、 有制度未落实扣2分,落实不好的酌情扣1~2分;

4、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培训少一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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