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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抽验的通知

  (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输液器)抽验数量为每市10批(注射器、输液器各5批,其中注射器每批抽取200套,输液器每批抽取100套)。每批抽样费200元,每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检验费2700元、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检验费4300元。我局将按照各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抽样以及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完成的检验批次量,分别拨付抽验经费。
  五、其他
  (一)医疗机构制剂、粉针剂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抽验结果分别按附件要求,由各市局统一上报。
  (二)医疗器械抽样单实行12位编号。其中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为“32-07-6815-□□-□□”,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为“32-07-6866-□□-□□”。编号第9位填写本市车牌号码首位字母,第10位填写本次专项抽验标识符Z,最后两位为样品流水号。例:常州市抽取的第1批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抽样编号为:32-07-6815-DZ-01。
  本次专项监督抽验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局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专项监督抽验工作任务。
  附件:1.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抽验结果报表
  2.粉针剂药品专项抽验结果报表
  3.医疗器械专项抽验结果报表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市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抽验结果报表

抽验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药品货值

    

存在问题:

建议:



  附件2:
      市粉针剂药品专项抽验结果报表

抽验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药品货值

    

存在问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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