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8万人,其中劳务输出504万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104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04%,创劳务收入251亿元。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发展,省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商洛市人民政府等32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为促进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号召全省其他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目标责任管理,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圆满完成我省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件: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市
商洛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
延安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西安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榆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工作先进单位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