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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安徽省国资委委员会巡视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
  4、选拔任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省国资委备案管理人员情况;
  5、企业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情况;
  6、省国资委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巡视组重点了解被巡视企业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廉洁从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选拔任用企业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巡视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和政策水平;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联系群众,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强,严守党的秘密;
  4、身体健康。
  五、巡视工作方式
  巡视工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定期巡视、专题巡视和回访巡视等方式进行。巡视组到企业开展巡视工作,要全面听、深入看、重调查、细分析、报实情、求实效。其主要工作方式:
  1、听取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视企业的有关会议;
  3、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
  4、与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群众个别谈话;
  5、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6、接受反映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
  7、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问卷调查、抽样调查;
  8、对反映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经请示省国资委党委同意后,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9、巡视结束后,向委党委写出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0、经省国资委党委同意,可以向被巡视企业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期间了解的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被巡视企业应当为巡视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真实提供有关文件、台账、会议记录等资料,并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工作。
  六、巡视组工作要求和纪律
  1、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巡视组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按程序及时请示汇报。
  2、巡视组要正确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的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不干预、不参与被巡视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处理被巡视企业的具体问题。
  3、严格遵守保密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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