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向贷款银行申请自营性贷款.上述两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第二章 贷款对象与条件
第五条 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包括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迁住房,以及集资建房,合作建房.
在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在淮南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淮南市职工,可以向当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并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情况
第六条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四)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担保或保险手续;或具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为质押;或具有符合规定条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住房公积金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启封并重新缴存后,其住房公积金需再次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含一年),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截留或挪用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订补交计划,并按计划连续正常补交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借款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二)夫妇双方收入证明;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购预售房的需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自建住房的需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购二手房的需提供借款人《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契税凭证,评估报告,买卖协议;危房还迁房需提供还迁协议书等;
(四)首期付款收据,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费用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