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打击非法营运和整合现有农村客运资源,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结合部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交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城乡公交一体化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公交服务较好满足群众出行的合理需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交通、公安、工商、城市综合执法、当地政府和公交企业等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其他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综合整治办(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409室),日常联络机构设在金唐地区唐家交管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掌握各部门分工负责整治工作进度,定期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反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总结各阶段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四、部门职责与具体任务分工
(一)部门职责
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与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一并组织金唐片区运管、公安、交警、城市执法、工商、市场管理、市公汽公司等部门分头落实以下职责:
交通局:负责建立金唐地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协调、督促、检查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运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管站(所)负责落实金唐地区客运市场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联合交警、城管、工商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行动。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金唐地区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完善金鼎市场公共汽车站、亭及相应通道交通管理标志的设置。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金唐地区市容环境的监管;完善金鼎市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
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负责金唐地区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改善该地区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唐家镇政府):负责组织发动镇、村政府及居民支持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管理金鼎市场秩序,消除阻塞交通的安全隐患;解决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用地,为公共汽车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社会及舆论监督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