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支付代销有价电话卡的手续费支出不予扣除。
七、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但对属于返利性质(或“还本”等促销方式)的款项,不得减除。
八、单位和个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税收入时,经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审核后,允许在二年内进行冲减。
九、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扣除,对2003年度以前的要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后通过账务调整分期并入。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十、劳务公司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必须要有书面委托协议(合同)注明,据此予以计算扣除额。
十一、其他建筑安装工程中设备不计入产值的计税营业额不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的范围按以下原则掌握:
设备是指:凡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生产的, 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通用机械: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各种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煤气发生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
(二)专业设备:制造厂制作成型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
(三)热力、水力设备: 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水轮发电机及其附设备。2、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3、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启闭装置的启闭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所用的储气罐、储油罐、阀门、拦污栅埋件以及拦污栅、液压启闭机缸体、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