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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坚持聚焦重点和面上推进相结合。围绕装备升级换代、制造流程再造、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瓶颈制约,大幅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制造能力和经济效益。全面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围绕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涉及的十大产业以及《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从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实施总投资500多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实现每年新增1000亿元总产值的目标。同时,通过推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保持工业持续稳定增长,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工业的重要基地之一。
  二、重点领域
  主要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船舶、石化、精品钢材、航空航天、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物流等领域,开展五类重点技术改造。具体包括:
  --产品升级换代,提高质量水平。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对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质量、改善性能、扩大市场占有率。
  --装备升级换代,工艺流程再造。鼓励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设备,对已有生产设备、工艺条件和辅助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工艺流程,提升制造能力。
  --加强新能源和节能设备的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企业加大新能源和节能设备的研发制造投入力度,通过推广使用新能源和节能设备,提高全社会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关键领域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当前国内紧缺技术、关键零部件等,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突破技术瓶颈,提高关键领域技术水平。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两化融合。鼓励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多个环节使用信息技术,通过广泛使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
  三、政策措施
  (一)设立专项资金,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对纳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配套;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或贷款金额,给予资助或贴息支持。具体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的《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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