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考评的通知
(苏发改法规发〔2008〕50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今年是全系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今年将开展中期检查考评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检查考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的依据。此次检查考评工作将按照《江苏省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照“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参见上述规划)进行。检查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法律知识学习、法制宣传、普法培训以及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
二、检查考评的方式。检查考评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发展改革委先期对“五五”普法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此后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