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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各级民政部门在民政信息网建设中,要优先保证办公室值班系统和信息系统的建设需要,尽快实现省厅与各市局及信息直报点之间、市局与县(市、区)局之间信息的编辑、审核、报送、登记、归档等工作的网上运转,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民政政务信息提供必要的条件。
  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联络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2 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统一由民政助理员负责信息联络工作。要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各级民政部门互相之间随时随地都可以迅速、方便地取得联系。
  要充分发挥民政政务信息报送体系的作用,下功夫改变信息报送工作不平衡的现状。尤其是过去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要在近期内有明显改观。从下半年开始,省厅将对全省各省辖市及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信息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各级民政部门也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三、努力提高民政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要努力增强信息工作的计划性,通过制定信息工作的长期计划、年度计划、短期计划和定期发布信息报送要点、加强约稿等措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民政政务信息系统成为各级民政部门领导随时随地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各方面民政工作全面情况的主渠道。要努力拓宽视野,全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反映民政工作备方面的情况,把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导同志关注的重点问题,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各级领导同志的批示、各种媒体特别是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中涉及的民政工作的问题,互联网上有关民政工作的各种反映,涉及民政工作的重要学术观点、研究动态等信息和其他部门、外国政府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要特别注意问题类信息的报送,通过提高问题类信息在统计考评中的质量系数等措施,切实解决报喜不报忧的问题。上报信息要保证一定数量,各省辖市每月上报信息一般不少于1 5篇;厅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每月不少于2篇。要着力提高上报政务信息的质量,要加强政务信息的整体开发和综合利用,搞好信息调研。各省辖市每年报送调研信息不少于1 0篇,厅各处室局不少于4篇(计划财务处、老干部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不少于2篇)。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报送信息的审核把关。要下功夫改进文风,保证上报信息主题突出、文字凝练、数字准确、逻辑性强,既短小精悍又有情况、有分析,能够反映有关工作的基本面貌、主要特点、问题成因和发展趋势,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采用率。
  四、切实加强民政政务信息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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