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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卡、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卡、册的通知
(苏卫基妇〔2003〕1号)


各市卫生局、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

  按照卫生部对妇幼保健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规范全省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我厅对原孕产妇保健卡、册进行了修订,并决定从2003年1月起,全省统一使用新的孕产妇保健卡、册(随文下发),原卡、册停止使用。

  今后,孕产妇保健卡、册由省统一印制,并免费提供给各地。希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孕产妇保健卡、册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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