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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卫传〔2003〕125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今年入梅以后,我省淮河流域发生了1954年以来最大洪水,洪泽湖周边地区和里下河地区发生严重内涝。受灾地区卫生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防病,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在防汛抗洪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同时,救灾防病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当前,虽然水情、汛情逐步趋缓,但救灾防病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相当艰巨。7月15日,省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指出,确保洪涝灾害之后无大疫,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要抓紧作出部署,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搞好环境消毒,保证群众饮用水卫生,组织巡回医疗,确保大灾后不发生大的疫情。7月19日,省委李源潮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高度重视灾后重建的卫生环境和撤回人员的防疫防病”。7月20日,张桃林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卫生部门抓紧再部署、指导和督查,并要求有关地方政府切实将各项防病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灾后无疫病流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救灾防病工作,确保实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疫情一般都滞后于灾情,洪水退后,救灾防病工作还将持续相当时间,任务愈加繁重。各地卫生部门对灾后疫病流行的可能性、严重性和救灾防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要有清醒的认识,必须立足于防大疫、防久疫,克服麻痹松劲情绪,进一步落实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强化组织领导,抓紧对各项防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实现灾后无疫病流行。

  二、继续强化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组织开展环境清理消杀。各地要认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继续抓紧饮水饮食卫生管理、环境清理消杀等防病措施的落实。对全省300多个受淹农村水厂要逐个进行供水前的检查验收,确保集中式供水的安全卫生;进一步落实非集中式供水的消毒措施,提高饮用水消毒覆盖率。要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民间聚餐的卫生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流行。要组织群众搞好退水后的环境清理,全面开展消毒杀虫卫生处理,降低蚊蝇密度,防止疫病传播。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严防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从我省灾区每日疫情监测报告情况来看,目前报告发病的主要是肠道传染病和腹泻病,以及虫媒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每日报告制度,特别是要加强腹泻病门诊的日常管理,确保腹泻病门诊规范运行,加强重点病人的采样检索,严防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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