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通知
(苏卫基妇〔2001〕10号)
各市卫生局:
为规范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居民基本卫生保健需求为目的,主要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的治疗和康复等综合性卫生保健服务。
1、预防:负责社区卫生调查,针对社区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负责辖区内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和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提供心理咨询、精神卫生、合理营养、饮食卫生、居住和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保健:负责社区妇女儿童保健、生殖健康保健及优生优育工作;提供眼、口腔保健服务;对老年保健及急诊自救进行医学技术指导。
3、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教育网络,编制健康教育材料,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群体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习惯形成率为目的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4、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育龄人群提供节育技术指导与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开展早孕检查。
5、医疗: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护理;对诊断明确的慢性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好院前急救工作,负责会诊及双向转诊的管理;根据需求开设家庭病床,协助开展临终关怀服务;提供医疗卫生咨询服务。
6、康复:开展简易的康复治疗;指导康复对象及其家属进行康复训练;对残疾人家庭环境设施及工作学习场所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服务。
7、其他: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根据居民需求,提供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服务方式
社区卫生服务是一种有别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专业疾病防治机构的基层卫生服务,它的特点是进门入户,贴近居民,就近就医,预防保健,充分体现积极主动的服务方式。这种服务方式不仅给居民带来了方便,而且大大增进了医患双方的感情,有利于在防治疾病和增进健康的过程中发挥医患双方的积极性,有利于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指导,有利于逐步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主要服务方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