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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下发《关于规范医院护理员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职业道德教育。
  4.工作职责及程序。
  5.消毒隔离基本知识。清洁、消毒、灭菌知识;紫外线消毒方法及防护;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床单位终末处理。
  6.卫生清洁处置。洗脸、口腔清洁、头发清洁、梳头、床上擦浴、更换衣服等方法。
  7.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8.等级护理要求。
  9.特殊症状观察(昏迷、高热、大汗淋漓、疼痛、呼吸困难、憋喘、呕吐)等。
  10.便器使用、便器清洁消毒、大小便失禁病员护理技巧。
  11.常见卧位及意义、更换卧位方法。
  12.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
  13.沟通技巧。
  14.其他相关内容。

  以上内容须按全日制六周时间安排,坚持课堂教学与临床见习结合、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结合。

第三章 从业

  第六条 取得《护理员岗位合格证》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 护理员工作职责:在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的指导下,按照等级护理的要求,为病人实施生活护理。

  第八条 护理员工作内容:

  1.负责照顾病人的生活起居,协助病员自身的清洁工作,如洗脸、漱口、洗头、洗脚、洗澡等;

  2. 帮助病人进食、饮水、大小便、翻身、功能锻炼;

  3.护送、协助病人进行检查、理疗、治疗康复活动;

  4.负责清洁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盆等生活用具;

  5.保护病人的安全,满足病人的基本生活要求,并及时将病人的有关情况告知护士或医生。

  第九条 护理员职业道德规范

  1.着装规范:按规定着装,衣帽整洁、仪表端庄、统一佩戴胸牌;不穿响底鞋、首饰不外露;不留长指甲;

  2.语言规范:礼貌待人,态度和蔼,不顶撞病人。

  3.行为规范: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把病人满意作为工作的目标。工作主动热情,耐心细致。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探听、不泄露、不传递病人及工作人员的隐私。

第四章 岗位配置标准

  第十条 医院聘用的护理员数量应以基本满足病人生活服务为标准。重症监护单元(包括ICU、CCU、NCU等)床位与护理员之比以1:0.3-0.5为宜;普通病区床位与护理员之比以1:0.1-0.2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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