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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二00三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继续清理省卫生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WTO规则和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要求,继续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完善工作,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三)以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为目标,加强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员培训制度、考核录用制度。凡新录用人员上岗前都必须经过法律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卫生监督员证后方可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监督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要结合实际,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卫生法制继续教育培训班,确保卫生监督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全省的卫生行政处罚文书。在确保合法的前提下,省卫生厅将依法组织对全省卫生执法文书的实用性、可操作性等进行研究,并加强对卫生执法文书制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不定期进行卫生执法文书的抽查工作,从而全面提高全省卫生执法文书的质量。

  (五)继续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在全省逐步建立起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等项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对已经出台的全省卫生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总结各地卫生执法责任制的教训和成功经验,促进全省卫生执法责任制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的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稽查制度,强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层级监督、卫生行政机关对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内部监督以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等,促进卫生监督执法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全省的卫生监督工作将以贯彻《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龙头,依据相关的卫生规范、卫生标准,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1、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围绕2003年“职业病防治是企业责任”的宣传周主题,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并认真组织对《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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