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计划免疫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计划免疫检查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3〕36号)


各市卫生局:

  随着计划免疫工作深入开展,我省的免疫预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计划免疫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但是应当注意到,当前的计划免疫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省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部分地区计划免疫工作出现了滑坡,相关疾病时有暴发。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计划免疫检查的通知》(卫疾控发[2003]182号)要求,省卫生厅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对我省各市计划免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评价。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评价内容: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计划免疫工作支持及经费投入情况,计划免疫队伍建设及基层防保组织状况,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疫苗实际接种情况;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的实施情况等。

  二、检查范围和方法:本次检查将覆盖全省13个省辖市,每市抽取部分县、区、乡和相关接种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方法按照《江苏省计划免疫工作检查方案》(见附件)统一进行。

  三、检查人员组成和时间: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03年9~10月份。省卫生厅将从各市抽调计划免疫专业人员5~6名,组成6个检查组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地应将这次检查作为今年计划免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思想上高度重视,做法上讲求实效。通过检查,真正反映我省计划免疫工作的实际现状,为推动计划免疫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江苏省计划免疫工作检查方案

  二○○三年八月一日

  附件:
  江苏省计划免疫工作检查方案

  一、目的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计划免疫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了解当前计划免疫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工作难点,为制定相关免疫策略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计划免疫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