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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


  (二)公开承诺(7月下旬到8月中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办事程序,并公开承诺当前卫生行风建设要着重解决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工作目标等;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公开承诺相关内容。公开承诺要说到做到,取信于民,不搞形式主义。同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行风的热线电话,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三)自查整改(从今年8月-明年1月)

  各地各单位根据省政府转发的《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意见》(苏政办发[2003]41号)和省纠风办《2003年教育、卫生、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苏纠办发[2003]6号),以及本方案和当地政府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剖析问题,查找原因,边查边纠,边整边改,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纠正不正之风。对于这一阶段的工作,各市各单位都要写出专题总结。厅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检查指导各地落实情况。

  (四)践诺公示(2004年1月-2月上旬)

  在普遍自查基础上,对照公开承诺的内容,分级总结行风建设的成果,重点总结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差距。对践诺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市纠风部门和省卫生厅,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接受调查测评(2004年2月-3月)

  接受行风评议监督员的检查测评和省市城调队的社会问卷调查及测评结果的反馈。

  (六)总结提高(2004年3月)

  全省卫生系统要结合测评结果的反馈,全面进行总结,巩固成果,表彰先进,针对问题继续整改,同时着力通过深化改革来进一步解决行风建设中仍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意义与作用,把“发扬抗非精神,当好健康卫士”的主题教育贯穿于行评全过程,深入开展“三个代表”“两个务必”教育,以及法律法规、廉政勤政、卫生工作方针宗旨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积极参加行风评议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重视以顶风违纪的少数“害群之马”为反面典型,抓好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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