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2003〕37号)
各市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省纠风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7月到明年第一季度统一组织对全省教育、旅游和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现将我厅拟定的《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年教育、卫生、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造就高素质卫生队伍、创建文明行业为根本。通过评议,促进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文明”建设和“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改进作风、规范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持“评、纠、建”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推动全省卫生系统的廉政勤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深化卫生改革,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评议内容
(一)对行风建设的领导情况:是否把行风建设工作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日程;是否明确了行风建设责任制,做到认真部署,经常研究和指导工作;是否针对本部门、本单位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整改,改进工作的目标是否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为经济建设服务情况: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和特点,制定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措施;是否转变了行政职能,改进了为经济工作服务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定是否得到清理和废止;中央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已经停收,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问题;是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人事制度等各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