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组的通知
(苏卫基妇〔2003〕14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3〕75号),全面推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组。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组,是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协助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试点方案,进行调查研究、现场指导、理论研究及技术培训等。
附件: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组成员名单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唐维新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
夏迎秋 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
成 员:
吕美行 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