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权限非保密性土地登记电子数据试行网上传输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为推行电子政务建设,适应全省土地登记管理信息化的需要,提升省级权限土地登记工作的管理水平,实现土地登记公开查询电子化,更加高效便捷地为土地登记权利人服务,自2007年4月2日起试行省级权限土地登记电子数据网上传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4月2日至5月31日为试行期,此期间请各登记机关登录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dlr.jl.gov.cn/gt/login.aspx)进行传输。各登记机关在3月5日前自行配备传输数据所需软、硬件设备并完成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各登记机关要按照省登记办制定的统一标准和格式传输土地登记电子数据。详见附件。
二、为了使各登记机关更快更好地掌握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省登记办将于近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电话:0431-88550083,0431-88550087;联系人:李奇歆、张娇、安娜。
特此通知。
附件:土地登记电子数据软、硬件设备和传输标准及格式要求。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土地登记电子数据软、硬件设备和传输标准、格式要求
一、软件设备
1、支持单双面扫描、彩色扫描、自动删除空白页等功能;
2、支持多功能版面显示;
3、支持图像增强、基本图像修改工具、倾斜校正、反白、智能剪裁等功能;
4、支持多种文档系统的图像格式,如单页及多页TIF、JPEG、PDF、高压缩PDF及DJVU格式。
二、硬件设备
1、计算机
能流畅运行Windows2000\XP操作系统的计算机。建议配置:
CPU:P42.8以上;内存:512M以上;硬盘:系统盘剩余空间4G以上;显卡:GFMX400以上,以上配置经测试通过。
2、扫描仪
光学分辨率600*1200dpi以上;扫描速度50ppm/100ipm(双面)以上;自动进纸器容量50页;U型进纸通道、直通式进纸通道;扫描区域A4、A3;扫描方式ADF+平板;扫描接口USB2.0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