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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意见

  (二)认真进行老年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作为老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形势政策、遵纪守法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提高老年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不渝地与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三)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老年生活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科学、健康的活动,将思想政治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特别是组织老年人举办咨询、科普活动,开展关心下一代和教育青少年活动。开展活动需要的场所、经费,要本着合理、节俭、实用的原则认真予以解决,为广大老年人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六、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一)全面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必须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把做好老龄工作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上,把老龄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事项。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加强老龄工作的对策研究和前瞻性研究,特别是加强对符合中国国情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老年保障体系的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重大老龄工作政策,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二)理顺和健全老龄工作体制。各地要根据中央《决定》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本地区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并在民政部门建立精干的办事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全面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动员和协调全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和完成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的作用,积极协助老龄工作委员会协调、督促、推动各项老龄工作的落实。要把老龄工作的重心放到社区,把老龄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内容和服务体系,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作用,并和社区中其它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便老利老。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老龄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老龄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在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时,要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老龄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的老龄工作要责任到人。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强、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要求的老龄工作队伍。同时,要选拔年轻优秀人员充实到老龄工作部门。
  (四)确保资金投入。老龄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要把老龄事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积极推进体育、福利彩票的募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民间、社会捐赠,以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发展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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