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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苏老龄办[2004]18号)


  老年人协会作为基层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保护的群众性组织,是基层老龄工作的组织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是党的群众路线在老龄工作中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我省基层老年人协会代表广大老年人的利益,为老年人服务,在基层老龄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加强和规范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使其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促进全省老龄事业的深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以及全国老龄委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层老年人协会的目标任务
  老年人协会是基层党支部、村(社居)委会的参谋和助手,是老龄工作网络在基层的延伸。老年人协会要在政治上引导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知识上提高老年人,舆论上代表老年人。因此,老年人协会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在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村(社居)委会的指导下,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积极开展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的不断发展。
  老年人协会的任务:组织老年人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教育老年人遵纪守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倡导文明,崇尚科学,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关心教育下一代,弘扬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宣传贯彻老龄法律法规,积极调解家庭邻里纠纷,支持和帮助老年人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传授文化科技知识,发展当地经济,兴办老年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基层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老年活动阵地建设,参与老年福利设施管理,实现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二、基层老年人协会的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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