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老龄办[2007]20号)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和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就《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的制发和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制作办法
(一)统一监制
《优待证》由省老龄办统一监制。各市、县(市、区)老龄办应就近就便,到省老龄办与之签署《监制协议》的制作单位制证,并直接与制作单位签订加工合同,并报省老龄办备案。
(二)统一式样
《优待证》式样为单页卡式,采用电脑扫描个性化印刷。《优待证》正面印有证件名称江苏省地图等图案,设置老年人本人彩色照片、证件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项目,并印有“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证件专用章”字样。背面刊载“持证须知”和“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监制”字样。《优待证》式样详见附件一。
(三)统一标准
《优待证》制作全省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加工工艺,材料选用优质信用卡PVC,采用国际通用信用卡标准尺寸,制作标准详见附件二。
(四)统一编号
《优待证》使用全省统一编号。编号共12位,其表达的意义为:
省辖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行政村(社区) 老 年 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A(大写) 0 1 0 1 0 1 0 0 0 0 1
第1位:省辖市编号。如南京市编号A,无锡市编号B,以此类推。
第2、3位:表示县(市、区)。
市、县(市、区)编号详见附件三。
第4、5位:表示乡(镇、街道)。
第6、7位:表示行政村、社区(居委会)。
第8-12位:表示每个老人不同的编号。如:老人张英的编号为00001,洪正老人的编号为00002,以此类推。
乡镇、街道以及行政村、社区编号由各县(市、区)依据省老龄办的编号规则编制。第8-12位个人编号,在编制时,市、县(市、区)老龄办对民间有避讳的号码,可自主决定是否弃用。
(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