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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妥善安排好近期城镇低保家庭生活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妥善安排好近期城镇低保家庭生活的紧急通知
(苏民电[2007]40号)


各市民政局:
  最近一个时期,各地粮油、猪肉、禽蛋、蔬菜等主副食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给城镇低保家庭的生活带来较大影响。近日,省政府、民政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分别下发了政发104号、民电66号明传电报,要求妥善安排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切实做好城镇低保家庭生活保障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妥善安排城镇低保家庭生活的重要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本原则是,保障困难群众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即维持生命所需的最低限度的饮食、穿着等条件。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占低保家庭日常开支比例较高。因此,主副食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生活影响最大,一些地方出现了低保家庭不敢购买或尽量少购买副食品的现象。各地民政部门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走访低保家庭,了解他们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分析副食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产生的影响;要及早向党委、政府汇报,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确保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此降低。
  二、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制度。鉴于粮油、猪肉、禽蛋、蔬菜等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对城镇低保家庭带来的重大影响,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制度。当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且持续时间较长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为城镇低保家庭提供应急生活救助。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为启动应急救助预案提供依据。
  三、建立城镇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各地要积极应对这次主副食品价格的上涨,将对低保家庭实施动态补贴作为一项制度建立起来。即根据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对城镇低保家庭发放一次性或者有固定期限的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补贴;当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下降到正常水平后,取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由各市民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后,报同级政府确定。
  四、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6]137号)精神。已经建立增长机制但尚未调整标准的地区,要按照既定方案抓紧调整,确保保障标准达到的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5%。正在建立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力,确保6月底前落实到位。要通过建立和启动增长机制,确保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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