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福利彩票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彩发[2005]37号)
各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为加强福利彩票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保证福利彩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下发的《中国福利彩票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彩发[2 0 04]29号),省中心配备了专职监察审计员,并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福利彩票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经省民政厅监察室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参考执行。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OO五年七月八日
江苏省福利彩票监察审计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福利彩票的监察审计工作,保证国家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福利彩票工作的安全运行,维护福利彩票的信誉,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彩发字[2004]29号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的福利彩票监察审计工作,是在省福彩中心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受省民政厅监察、审计等部门及中彩中心监察审计室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监察审计工作的职责:1.在本单位内部进行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的教育,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中心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以及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2对本省的发行销售、资金结算、财务管理、开奖兑奖工作、投注站点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执法监察;对福利彩票系统中出现的重要经济问题开展审计调查。3.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4.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规范管理、预防为主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发行纪律,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5做好与监察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利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监察事项。
第四条 监察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监察审计部门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查阅或予以复制;2、要求被监察审计部门和人员就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3、责令被监察审计部门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