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免疫预防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2〕39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多年以来,随着免疫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长期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逐步被消灭或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全省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总发病率已下降到2001年的2/10万左右。随着新的疫苗不断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免疫预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部分地区在预防接种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免疫预防工作,指导各地通过开展有效的预防接种达到控制疾病的目的,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免疫预防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江苏省免疫预防指导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
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江苏省免疫预防指导意见
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各种疫苗不断研制成功,逐步投入疾病预防工作实践,使得免疫预防工作的内容和方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工作需要,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疫苗分类
根据《
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1998年版)》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2001版)》的有关规定,现将预防接种常用的疫苗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为卫生部统一规定的儿童计划免疫用疫苗,目前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脊灰疫苗,O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二联疫苗,DT)、麻疹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MV)、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BV)等5类6种疫苗;
第二类:为卫生部规定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的疫苗,目前暂无;
第三类:为省卫生厅规定纳入儿童计划免疫范围的疫苗,目前在我省包括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乙脑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流脑疫苗)等2类3种疫苗;
第四类:为省卫生厅认可推广使用的非计划免疫疫苗,目前在我省包括伤寒Vi多糖疫苗,吸附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风疹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减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液体、冻干2种剂型),口服福氏宋内氏痢疾双价活疫苗,肾综合征出血热双价灭活疫苗,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VERO细胞培养、地鼠肾细胞培养),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亚单位疫苗及灭活疫苗,水痘减毒活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脑膜炎球菌外膜蛋白偶联、破伤风类毒素偶联),A+C群双价脑膜炎多糖疫苗等13类19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