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及苏南5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执行省卫生厅《关于支持苏北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工作方案》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力度,抓好落实。
军队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要纳入地方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整体规划,具体工作由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组织实施。
对口支援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及提出的具体支援内容,实行项目管理,并负责监督实施。支援单位要根据受援单 位的实际情况,除实施适宜技术的援助外,有条件的支援单位也应给予设备、设施等方面的 支持。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应签订援助协议书,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双向转诊的业务协作关系。各地要把 此项工作与各级政府的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卫生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
(二)为农村培养卫生人才
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业务进修、集中培训、继续教育、短期研修、专题讲座、专家会诊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农村卫生人员技术水平,接受受援单位人员进修应减收或免收进修费,为农村培育一支不走的医疗卫生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市级以上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之前,应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半年以上。各市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办法。
加强苏北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对苏北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考入省职工医科大学脱产学习的人员,学习费用减半。省卫生厅每年为苏北农村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举办1-2期卫生管理培训班,提高其理论、政策和管理水平。苏南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举办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等学习班时,要注意吸收苏北对口支援单位的人员参加,并减免学习费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吸引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离 、退休医务人员和其它富余医务人员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建立城市二、三级医院的管理人员到农村乡(镇)卫生院挂职锻炼的制度。新提拔的城市二、三级医院院长和副院长都应有在农村乡(镇)卫生院挂职当院长一年以上的经历。
(三)开展卫生下乡活动
各地要根据实际,对卫生下乡集中活动作出具体安排。除在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活动外,平时也要有计划地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下乡活动,如义诊、会诊、手术、讲座、健康咨询、送药品、送器械、送健康手册等。积极配合"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和"让老 年人重见光明行动"在我省开展活动,让更多的农村居民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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