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机械化
各地要把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机械化作为全市“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集中力量实行重点突破。在机械装备上,坚持背负式与自走式相结合,以背负式为主;在技术服务上,搞好培训、推广和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全面提高农民的使用操作水平;在作业组织上,引导玉米收获机械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和作业效益;在工作指导上,大力推行玉米联合收获、秸秆还田和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实现玉米机收与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要突出抓好高速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机械化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减少秸秆焚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其他农机专项资金要优先用于发展玉米收获和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市、县(区)、乡(镇)都要建立示范基地。力争到2010年,全市玉米机收率达到50%左右,保护性耕作达到播种面积的30%左右,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玉米机收和保护性耕作,告别传统的“铧犁”耕作模式。
四、创新机制,进一步发展新型农机服务业
新型农机服务业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机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强化县级、健全乡(镇)级、发展村级,鼓励发展农机大户,拓宽扶持各类农机专业组织的思路,按农机服务市场化、服务组织实体化、主体经营企业化和企业群体产业化的要求,发挥各自的优势,培植新的农机服务切入点。
(一)健全政府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各级政府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建立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相适应的农机管理队伍,确保农机工作组织健全、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各乡(镇)要明确专职农机协管员的职责,确保农机管理、推广、培训、安全监理等职能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网络建设。在巩固健全承担政府公益性农机服务机构的同时,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农机服务体系,实现服务组织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优化组合机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把农机大户作为农业机械化服务生力军,积极予以扶持、引导和发展。鼓励和发展农机专业经济协会、中介服务组织。
(三)实施科教兴机战略,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各级政府农机管理部门要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业务培训,普及新知识和新技术,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善管理的农机干部队伍,专业精、业务强的技术骨干队伍,有技能、懂经营的农机操作手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