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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6〕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滨州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2004年5月7日六届第45次市委常委会议意见和滨编〔2004〕20号文件规定,设置滨州市信息产业局。市信息产业局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通讯、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讯网络的规划建设,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
  1.原机械电子工业办公室关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
  2.原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全市通讯、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讯网络规划建设和无线电业务指导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信息产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产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规划建设方面和无线电业务指导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信息产业、信息化建设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
  (三)统筹规划全市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的建设,并进行行业管理。
  (四)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讯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以及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五)依法对全市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安全实施安全管理。
  (六)负责组织市内党政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市内党政专用通信与信息安全。
  (七)根据国家和省信息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持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园区建设和重点信息产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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