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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加大以农药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检查和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农资连锁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逐步实行基地农资专供。继续抓好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三)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严格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出厂关。加强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全面加强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促进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已经查处过的小麦粉、肉制品、乳制品等15类食品无证生产企业进行回访检查,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以打击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儿童食品为重点产品,查找主要问题,确定整治区域,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分类整治。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曝光一批,使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四)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
  2.集中开展整治行动。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消费特点,结合消费者申诉举报等情况,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要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并落实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履行食品质量责任,提高食品质量,促进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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