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06〕2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滨政办发〔2006〕20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集贸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培育一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农村食品“示范店”,有效改善农村食品供应和消费环境。要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信息网,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初级农产品的治理和监管。
1.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实施“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计划”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探索农产品及加工过程的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推进农业认证的国际化进程。力争新增“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20个,“三品”认证总数争取跃居全省前列。全面开展名优农、林、水产品认定工作,评定一批名优农、林、水产品。2.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继续在全市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健全完善例行监测制度。全市组织3-4次以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监控为重点的例行检测,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