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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史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加快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建设。地情文献库建设以方志馆建设为载体,市级方志馆2006年建成并向社会开放;县级方志馆2010年年底前建成并向社会开放。通过交换、购买、复制等形式,不断丰富方志馆馆藏,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开展比较研究以及地情研究提供丰富的资料信息。到2010年,市级和县级方志馆馆藏要分别达到5000册和3000册。
  地情文献网站建设以市、县(区)情网站建设为载体。“滨州市情网”要于2006年并网运行。县(区)情资料库要于2007年年底前建成并与省、市情网联网,各县(区)力争2010年年底前建成各自的网站。采用计算机技术,对资料、信息进行科学的存储、处理,实现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的数字化、网络化,实现地方史志工作服务手段的时代变革。在为现实服务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完善、更新信息内容,做到文字、声像资料并举。
  (四)积极收集、整理旧志。我市范围内,历史上曾有许多部志书问世,现存世的共49种(1960年前编纂的),但大多数散失于外地。市、县两级都要把收集、整理这些旧志,作为史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各种形式,力争于“十一五”末基本收齐。要充分认识旧志的重要历史价值,充分发挥旧志对史料、人物的考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论证中的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利用旧志为现实服务。
  (五)规范基层地方史志工作。按照《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地方史志工作。认真执行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冠名的地方志、地方综合年鉴、综合地情文献的编纂、审查、验收、出版规定;加强对部门志、行业志、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编纂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以乡镇、村名冠名的志书、年鉴、综合地情文献编纂出版的管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对县(区)史志工作的指导与考核,于“十一五”末,以市政府名义对全市史志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地方史志工作的地情资料优势,发挥志书、年鉴为领导科学决策、经济建设、对外宣传、友好往来、地情教育、人文资源开发方面的作用,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积极参与到经济建设中去,在超前服务上作文章。从本地实际出发,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读、用志书、年鉴的活动,使志书、年鉴在促进全市的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立足史志工作的特点,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以招商引资及包村、包项目等形式直接参与当地的经济建设。积极主动地编写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书刊、资料,选择适当课题开展市情调查研究,适时为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提供实用数据与信息,切实把为现实服务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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