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城市住房公积金审计。以全面掌握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维护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为目标,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政策是否得到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揭露公积金归集环节中不同收入群体缴存基数和比例显失公平,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违反规定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造成资金流失,以及违规分配和使用增值收益等问题,并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效应进行综合分析,反映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审计结果7月15日前上报。
7.公安系统驾校资产处置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了解各级公安交警机关驾驶员培训学校脱钩情况、摸清驾校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加强管理为目标,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对公安驾校资产处置情况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调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实施改制、脱钩,国有资产如何处置,是否存在基地、车辆等资产流失的问题,资产处置收益如何管理,对交警机关经费的影响程度等。审计调查结果10月底前上报。
(四)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
8.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以保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落实、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计划2006年验收的项目及资金进行检查和评价,包括2003年至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的制定、执行情况及中央财政安排、地方财政配套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市审计局直接审计市直、沾化县、博兴县3个单位,其他由相关县(区)审计局组织实施。审计结果于5月底前上报。
9.农业系统财务收支审计。以加强全市农业系统财务收支管理、促进我市农业发展、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农业系统200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及部分专项资金收支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市审计局直接审计市农业局和无棣县、滨城区、邹平县农业局4个单位,其他由相关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审计结果9月底前上报。
10.粮食直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以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目标,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市粮食直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直接调查市直、滨城区、邹平县、无棣县4个单位,其余由相关县审计局负责实施。审计调查结果于7月底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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