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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滨州市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滨州市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政府的安排,市审计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2006年滨州市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支持、配合审计机关抓好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九日

2006年滨州市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滨州市审计局 二○○六年三月九日)

  2006年,全市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等二十字审计工作方针,突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深化财政审计,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专项审计调查,积极探索效益审计,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依法审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财政收支审计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制约权力、提高效益”为目标,组织全市审计机关搞好200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各项财政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预算执行、追加预算以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加大对下属单位延伸审计力度,从政策、体制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揭露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审计结果按照《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方案》要求上报。
  2.地税系统审计。以地税部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为主线,市审计局在开展好本级地税审计的同时,组织各县(区)审计局选择部分纳税大户进行延伸审计。审计中,要结合延伸审计纳税大户征收情况,重点关注税务发票管理使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情况,揭露纳税单位不按时申报、逾期缴纳税款未办理缓缴手续、采取各种方式偷逃税金等问题,帮助地税部门避免在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同时审查全市地税部门经费收支情况,在全面摸清财务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预算和追加预算的执行结果、专项资金支出结果以及财务管理情况,揭露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审计结果按照《全省地税系统2005年度税收征管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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