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统一卫生许可证式样的函复
(苏卫法监〔2003〕40号)
徐州市卫生局:
你局徐卫请[2003]25号《市卫生局关于统一卫生许可证格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2003年卫生部令第34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规定,我省的卫生许可证式样仍然沿用卫生部卫监发[1992]第14号文中所确定的大、中、小3种卫生许可证的式样,即大号为8开纸张大小编号为NO.Y05-1,主要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号为6开纸张大小编号为NO.Y05-2,主要用于非法人资格单位;小号为16开纸张大小编号为NO.Y05-3,主要用于个体摊贩、游商等。请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此式样统一印制卫生许可证,卫生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卫生厅2002年下发的《
江苏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样式仍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