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治目标
(一)总的防治目标
努力压缩现有钉螺面积,遏制钉螺扩散,减少人畜感染,缩小流行范围,普及血地防知识,巩固血地防成果。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基本控制地方性氟中毒。
(二)具体目标
1.血吸虫病
(1)压缩内陆和山区钉螺面积,控制江滩钉螺。到2005年,全省内陆和山区钉螺面积下降70%,江滩有螺面积和阳性螺面积在现有基础上分别下降3%和20%。
(2)进一步缩小流行范围。南京市白下区、大丰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建邺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无锡市力争达到国家血吸虫病阻断传播标准。已经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的县(市、区)要确保不发生疫情反复。
(3)力争不发生成批急性血吸虫病感染;晚期病人数下降40%,不发生新的晚期病人。到2005年以村为单位,江滩地区控制居民感染率在1%以内,家畜感染率控制在2%以内;内陆和山区居民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不发生当地感染的病畜。
2.碘缺乏病
(1)全省合格碘盐覆盖人群达95%以上,人群碘营养水平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2)建立消除碘缺乏危害可持续运行机制,全省所有的市、县(市)均落实碘缺乏病防治专项经费,健全组织机构和防治网络。
(3)全人群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2003年以县为单位,均达到消除碘缺乏危害阶段目标,2005年全省所有县市达到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要求。
3.地方性氟中毒
(1)90%以上的病区村基本完成降氟改水工作;
(2)完成全省降氟改水效果阶段评估工作;
(三)防治任务
1.全省查螺面积25亿平方米。
2.全省灭螺5362万平方米,其中环境改造灭螺309万平方米,药物灭螺5053万平方米(其中药物灭阳性钉螺面积3000万平方米)。巩固性灭螺3900万平方米。
3.全省人群查病182万人次,家畜查病4.2万头次;对查出的病人、病畜及时进行正规治疗,受治率要求达到95%以上。
4.健康教育:流行区居民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行为改变率达85%以上。
三、防治技术和措施
(一)钉螺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