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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寄生虫病和疟疾防治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十五”期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应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政府领导,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在总结“九五”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防治原则,以防治土源性线虫病为重点,采取化疗为主,结合经济发展社区建设、改水改厕和环境改造,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进一步降低和控制寄生虫病的感染率,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

  三、防治工作目标

  “十五”期间我省寄生虫病防治的总目标是:继续巩固和发展“九五”期间寄生虫病防治成果, 进一步开展有计划的防治,继续降低土源性线虫病的感染率。摸清华支睾吸虫病和弓形虫病的流行情况,开展试点防治及研究工作。全省寄生虫总感染率较“九五”末下降30~50%。

  1.继续进一步降低钩虫等土源性线虫病的感染率,使全省总感染下降30~50%,具体要求为:

  ⑴苏南地区: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5市人群总感染率降至10%以下,以县为单位1/3的县(市)总感染率不超过5%。

  ⑵苏中地区:扬州、泰州、南通、盐城4市人群总感染率降至15%以下,力争1/3的县(市)总感染率不超过10%。

  ⑶苏北地区:淮阴、宿迁、徐州、连云港4市人群总感染率降至20%以下,各市力争1~2个县(市)总感染率不超过10%。

  2.摸清华支睾吸虫病流行情况,开展试点防治研究。

  3.弓形虫病:开展预防和控制工作,保护母婴健康。

  4.其他寄生虫病:根据各地情况密切注意新出现的寄生虫病及人体免疫抑制情况下的机会性寄生虫感染。

  四、措施

  1.寄生虫病的防治不仅是一项卫生工作,而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各级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把防治工作与创建卫生、文明城(镇)规划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相结合,将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采取有力的防治措施,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卫生部门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与合作,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3.各级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卫生防疫站、血防站(所)要,针对各地寄生虫病的流行特点,制订相应的防治技术实施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和协调管理,有效而安全地开展综合防治。同时加强对土源性线虫病及当地其他寄生虫病的监测,积极开展经验和信息交流。要巩固寄生虫病防治专业队伍,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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