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患沟通,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有领导分管,医政科(处)具体落实;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意见,选择好试点单位,并加强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医疗机构要明确领导分工负责,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要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临床、医技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在本科室的落实。

  三、落实制度规范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把加强医患沟通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使之制度化。明确将医患沟通的重要情况记入病历中。要建立医患沟通的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与深化单位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奖惩措施。实行公示制度是加强医患沟通的有效形式。各类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向患者及其家属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示制度。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各个医疗环节的服务流程中医患沟通的规范。要通过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简化流程,方便患者,改善态度,规范行为,加深交流,促进理解。

  四、合理调配人员

  要为加强医患沟通提供人员保障。一方面要配足配齐医务人员的数量,特别是护理人员要按规定配齐,同时,要有科学的安排保证不同时段都有把关医师和骨干护士。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确保人员在岗在位。

  五、完善沟通内容

  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心理需求,制定医务人员与病人沟通的主要内容。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医务人员主要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治疗方案及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药费用情况等,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增加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加深对目前医学技术的局限性、风险性的了解,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注意沟通内容的层次性。要根据病人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务人员沟通。根据病人或亲属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如已经发生或有发生纠纷的苗头,要重点沟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