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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患沟通,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患沟通,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卫医〔2003〕62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厅直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医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进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配合与支持,全面提升医院的服务水平与质量,我厅制定了《加强医患沟通,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现予下发。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加强医患沟通,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加强医患沟通,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

  为充分体现 “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患沟通,融洽医患关系,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现就“加强医患沟通,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医患沟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卫生工作“两为”方针,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发展“病人选医生”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一是能够促使广大医务人员转变服务理念,克服传统的“只见疾病不见人”服务模式,促进医疗服务的整体性、人性化,主动尊重和维护患者的权益,真正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二是在医患之间医疗信息不对称的客观条件下,提高患者和家属对疾病发生、发展过程和预后、医疗护理合理性、可行性、预期效果以及风险性的认识,以得到他们对医疗服务措施的配合、对医务人员的理解和尊重;三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明确了在医疗服务和医疗消费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的平等法律关系,实现在对疾病治疗全过程中医患的合作关系;四是有利于增强广大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总之,建立医患沟通制,加强医患沟通,能够较好地解决医患关系中的深层次问题,有利于促进诚实互信医患关系的形成;能够整合、优化医疗机构人员、技术、服务、设施、环境、费用等服务要素,整体提升医院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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