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帮助群众认识改厕的意义和好处。破除传统的用厕习俗观念,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能力,从而支持并自觉参与改厕工作。同时,通过典型示范,推动改厕工作的开展。
(三)多渠道筹措改厕资金。贯彻“谁得益,谁出钱”的原则,建造和改造家庭卫生厕所的经费应由农民自行筹措。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农村改厕。
(四)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技术。结合镇村区划调整,制订好改厕规划。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改厕基础档案,为科学改厕提供依据。积极推广质量可靠、技术适宜、造价低廉、便于管理、群众易于接受的改厕形式;编印改厕培训教材,多层次组织培训,提高改厕业务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扩大改厕试点,广泛开展改厕普及县、镇、村活动;将农村改厕工作与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河道”的活动,以改造公路、镇村主干道两边的露天粪坑、旱厕为重点,向周边辐射,不断改善农村的环境卫生面貌。
(五)加强各部门配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通过争取多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三、不断提升创建卫生城、镇工作水平
(一)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城市(镇)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2004年力争再有2-4个城市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省级考核,建成国家卫生镇3-5个,省级卫生镇5-6个。
(二)加强管理,不断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探索新的创卫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使城、镇建设和卫生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根据全国爱卫会制定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及管理办法》的要求,省爱卫会将组织对已取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城市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将报全国爱卫会和省政府。
(三)启用国家卫生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全国爱卫办的要求,在全省已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和新申报的城市中将全面启用国家卫生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省爱卫办将举办1-2期国家卫生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对该信息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所有新申报的城市将按照国家的要求,统一使用这一系统推荐上报。已建成的国家卫生城市的年度检查报表,也使用这一系统上报。
四、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