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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以全面落实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认真落实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措施。加强对医药价格的监管,坚决制止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排查社保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纠风办)
  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房产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市纠风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加强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完善财政和审计监督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加强对援川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援川办、市纠风办)
  (六)以“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及时公示并认真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巩固我市所有道路基本无“三乱”治理成果。(治理公路“三乱”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油区办、市畜牧局、市公路局、市烟草专卖局;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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