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苏卫办〔2004〕1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按照《江苏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我厅组织5个考核组对各市及部分厅直属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03年7月,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和省纠风办的要求,在全省卫生系统部署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后,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通过动员部署、公开承诺、自查整改等6个阶段,稳步、有序地推进工作。经全省卫生系统9个多月的持续努力,行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落实责任制,强化了行评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组织,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逐级健全了行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分级落实责任。南京、盐城市卫生局与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行风建设责任。无锡市卫生局把行评工作与综合目标管理、实行托管制和基层党建管理目标紧密挂钩。淮安、镇江等市卫生局把行评工作纳入市直卫生单位和县(区)卫生局的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连云港市卫生局制定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度表,坚持每月一过堂,稳步推进行评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多种形式,调动广大卫生工作者参与行评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对行评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以公开承诺为主要抓手,切实抓好自查、整改、建设和促进等环节,稳步开展工作,保证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全省基本形成了盖边沉底、指挥有力的行评工作组织网络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把加强机关政风建设作为带动行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针对机关建设的薄弱环节,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新举措。省卫生厅机关健全有关制度,明确具体措施,在网站、媒体上公开办事程序、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等,实行首问责任制,审批事项和请示、署名初信等在规定工作日内回复,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各市卫生局按照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将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工作并入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明显改进,基层和群众到机关办事明显感到方便和快捷,树立了机关为民服务的新形象。无锡市卫生局通过了市“文明机关”的新一轮评审,全市卫生系统被复评为“省文明行业”。淮安市卫生局在2003年全市软环境建设评议中,列74个参评单位的第11名,在年终市直机关行风评议考核中列30个参评机关的第2位,全市卫生系统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省文明行业。镇江市卫生局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73个部委办局综合工作考评中,被授予6个“有功单位”之一。南京市卫生局在2003年全市“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排名比上一年前移5位。徐州市卫生局连续两年在该市创建文明机关考核中成绩优秀。连云港市卫生局在2003年全市检查考核中,局机关被评为“好”等次。南通卫生局在2003年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市级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争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综合评估中,被评为“良好部门”。常州市卫生局在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学习型城市”活动中,被评为创建学习型系统先进单位。扬州市卫生局在2003年度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评议中,位次同比上升较快。苏州、泰州等市卫生局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医疗机构实行清理整顿,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宿迁市卫生局对在行评工作中反映的行风问题进行通报,加大力度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