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机关党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厅《2004年创建文明卫生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机党〔2004〕7号)
各市卫生局文明办、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江苏省卫生厅《2004年创建文明卫生行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卫生厅机关党委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4年创建文明卫生行业工作要点
2004年全省创建文明卫生行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以“共铸诚信”活动为载体,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塑造卫生行业新形象,让人民群众满意。根据省文明委的部署,结合卫生行业的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注重思想教育,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认真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确立献身祖国医药事业的人生追求和义利统一的价值取向,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要丰富和充实教育内容,创新和完善教育手段,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要载体,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为生动教材,选择重大节日、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在新中国成立55周年之际,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民族历史和传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要落实法制教育任务,把“四五”普法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加强形势教育和卫生改革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2、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职业道德建设
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创建活动要解决的重点工作。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抓住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实施专项治理。当前对医疗机构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服务态度差、“红包”“回扣”和不规范医疗行为等,必须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结合起来,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树立病人和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放在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上。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岗位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提倡和推行承诺制、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向社会公布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工作纪律、查询办法等,增加服务工作的分开性和透明度。要不断创新服务形式,认真总结推广“全程式服务”、“一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网上服务”、“预约服务”等好的做法,提高卫生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监督网络。要在加强专门机构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建立举报接待制度,设立监督台、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问卷调查,召开群众座谈会,聘请群众代表实地检查服务情况,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责任制,使各项监督制度化、经常化。要加大查处执纪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使不正之风和各种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