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卫法监〔2004〕46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5月22日卫生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根据我省食品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江苏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
二○○四年六月三日
附件:
江苏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达到预期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卫生工作重中之重。各地要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的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农村市场监管,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把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报送整治进展情况。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地在工作中,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报告重要工作动态及专项整治进行情况,加强与公安、药监、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决不能以罚代刑。
(三)严格执法、明确责任。各地要狠抓大案、要案,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建立明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工作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把专项整治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内容。
(四)加强法制宣传。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既是集中整治的过程,又是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手段,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意识和依法组织生产的自觉性。要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