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

  二、依法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一)加快理顺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体制是红十字事业发展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各县(区)要将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红十字会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31号)要求,尽快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改红十字会挂靠卫生局为政府分管领导联系。各县(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红十字会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性质、职责,合理确定其规格、机构、人员编制。各县(区)政府要在办公场所、经费等方面切实给以保障,积极支持红十字会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好其职能作用。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的基层组织网络是红十字会顺利开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认真按照《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要求,加快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各县(区)在理顺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要积极推进县(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办)的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并逐步向社区、村级延伸。各级教育、卫生、城建系统建立红十字会组织要先行一步,以带动各级各部门的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各部门各单位红十字会组织要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大力发展会员,依法开展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红十字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
  (一)完善体系,做好备灾救灾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把备灾救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加强红十字会救灾救助网络建设,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灾救助预案和红十字志愿者救护工作预案,完善备灾救灾制度和措施,加强备灾救灾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物资储备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救灾救助工作中的助手作用。
  (二)加大募捐工作力度,增强救助实力。各级红十字会要在政府的支持下,依法开展募捐工作。要与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各类商会、协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稳定的救助资金。要做好红十字募捐箱的设置、管理工作,尝试建立“博爱超市”或救助站。积极鼓励民间捐资。要善于通过举办大型公益活动、项目运作、兴办实体等形式,实现筹资方式的多样化。各级红十字会要坚持社会募集为主、政府配套为辅的原则,逐步建立人道救助基金,建立健全社会捐赠、物资采购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社会监督,主动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切实维护红十字会的信誉。
  (三)搞好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卫生救护培训中心,要把卫生救护培训与安全生产相结合、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突出培训的实效性、广泛性和群众性,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预防保健意识,提高其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发生率,降低事故死亡率和致残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