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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粮食生产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粮食生产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通知
(滨政发〔200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现就继续稳定粮食生产、实行粮食生产县(区)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政治、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待粮食生产,把粮食生产作为实现“粮丰林茂、北国江南”目标定位的大事,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粮食发展目标,强化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断巩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粮食生产总体要求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逐年稳步提高总产,正常年份总产不下滑。
  (一)确保粮食播种面积适当稳定。从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01万亩左右。其中,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308万亩左右、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284万亩左右。全市粮食总产保持在270万吨以上,其中小麦132万吨以上。同时,积极发展优质专用麦、专用玉米及特色小杂粮等经济价值高的粮食作物。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系。
  (二)实施标准粮田建设和粮食高产创建工程。以“粮丰林茂、北国江南”为目标定位,以林水会战为总抓手,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努力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土壤改良、农业机械化,积极对接国家粮食战略工程,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深入开展高产粮田创建、中产粮田提升和低产粮田改造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的要求,大力推广小麦精播半精播等增产综合配套技术,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及时派出工作组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和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和巡回指导,并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科学技术,指导农民加强科学施肥和田间管理,努力提高粮食单位产量。同时,加强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防治,提高抗病虫害能力,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确保粮食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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