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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社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由本级负责,清理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431-87670028-8408、8407、8410
  0431-87670026(传真)
  附件:
  1.《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
  2.《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略)
  3.《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略)
  4.《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2006年以前曾经开展、现已撤销的项目)》(略)
  5.《填表说明》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

内容

拟撤销项目

拟保留项目

总计

政府部门举办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举办

社团组织举办

合计

政府部门举办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举办

社团组织举办

合计

数量(个)

 

 

 

 

 

 

 

 

 

面向基层项目(个)

 

 

 

 

 

 

 

 

 

面向企业项目(个)

 

 

 

 

 

 

 

 

 

面向本系统行业项目(个)

 

 

 

 

 

 

 

 

 

经费来源(万元)

财政拨款

 

 

 

 

 

 

 

 

 

自筹资金

 

 

 

 

 

 

 

 

 

收费

 

 

 

 

 

 

 

 

 

其他

 

 

 

 

 

 

 

 

 

合计

 

 

 

 

 

 

 

 

 

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退出的社团项目(个)

 

 

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转给社团举办的项目(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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