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0日
广东省第三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经济技术
合作洽谈会人才代表团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4〕185号)精神,为确保人才代表团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团宗旨
按照省第三届“山洽会”总体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省科技教育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拓展珠三角地区与山区在人才、技术、智力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人事人才工作对口帮扶活动,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促进全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设立人才代表团展区。全面展示我省人事人才工作的新面貌;重点展示第二届“山洽会”人事人才工作对口帮扶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介绍人才智力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山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宽松政策;突出展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在人才、技术、智力等方面的需求。
(二)组织现场签约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引进国外和港澳台专家服务山区建设项目(由省人事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负责);2.留学人员服务山区建设项目(由省海外人才引进服务中心负责);3.人才市场和人才信息网服务山区建设项目(由省人才服务中心负责);4.山区人才智力教育培训项目(由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负责);5.国内专家服务山区建设项目(由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6. 市县人事部门自定的对口帮扶项目(由省人事厅人才管理开发处负责汇总)。
(三)组织洽谈咨询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科技项目洽谈咨询。主要负责国家资助的引进海外专家项目、出国培训项目、老科联项目等的洽谈、签约工作。2.国内人才洽谈咨询。主要负责国内人才智力引进、珠三角向山区转移项目中人才智力合作项目、人才培训项目等的洽谈、签约工作。3.海外人才洽谈咨询。主要负责海外人才智力引进、组团赴境外培训、非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等的洽谈、签约工作。
三、组织机构
团 长:谭璋球(省人事厅厅长)
副团长:赵伟光(省人事厅副厅长)
秘书长:袁志忠(省人事厅人才管理开发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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