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关于选聘社区主任助理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吉民电〔2008〕32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
根据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工作的通知》(吉民电〔2008〕31号)精神,全省的选聘工作从2008年6月中旬开始将全面实施。现就选聘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名额
按照吉民电〔2008〕31号文件要求及全省选聘工作计划安排,由地级市组织市辖区的选聘工作,县及县级市组织本县(市)的选聘工作,延边州负责对全州选聘工作的指导,长白山管委会统一组织所辖区的选聘工作。各地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及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从有利于社区居委会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认真组织编制选聘计划。按照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委会成员年龄和文化结构的原则,县(市、区)辖区内的每个社区都要选聘一名大学毕业生担任主任助理。各地在组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时,要按社区居委会成员组成,为拟选聘的大学生主任助理预留一个岗位。各地选聘计划务于6月16日前上报省选聘工作办公室。
二、发布公告
省民政厅会同省人事厅对各地上报的选聘计划进行审定后,于6月20日前向社会发布选聘公告。各市、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也要根据省里发布的选聘公告,于6月22日前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媒体,公告本地选聘有关事宜,最大限度地告知公众。
三、报名登记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自6月22日起,可到各市、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指定报名地点领取《选聘报名表》(式样见附件1),认真填写本人信息,并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选聘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选聘条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确认在报名现场进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①《选聘报名表》;②身份证;③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④身份证及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张;⑤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带有报名序号(序号以县、区为单位编制)的《准考证》(式样见附件2)。准考证内容必须为微机打印,并在照片上加盖各市、县(市)民政部门公章,准考证复印无效。各地可从省厅网站下载《选聘报名表》及《准考证》式样。